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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委员,快来参与评选十佳心理委员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4-28

1.评选标准

在校班级心理委员,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合格,任班级心理委员满1年。积极组织或参与校园心理委员相关活动和学习,任职期间参加1次及以上校级心理活动或获得荣誉证书者优先考虑。能以各种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育活动,并在能力范围内为同学提供心理援助或自助服务。

2.评选程序

各系推荐人数以心理委员人数的10%比例,请心理专干于2024年5月17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一)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教学楼6楼心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通过投票形式评选产生校园十佳心委,在河护心理公众号展示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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